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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模式全面开展!事关珠海不动产登记

时间:2023-12-22 18:12:37 作者:闻子


正式推行!

珠海“不动产登记+

权籍与测绘服务”

创新模式全面开展,
“收楼”与“领证”可同步走,

孩子入户入学不耽误。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市测绘院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全面开展“不动产登记+权籍与测绘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珠海全面创新推行“不动产登记+权籍与测绘服务”模式。权籍前置作为建设单位申办预售或确权(首次登记)办理的关键前提,这一举措推行后将实现政务服务效能的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同时也将为新建商品房的购房者获得“交房即发证”服务创造条件

点击下方图片,了解《通知》详情▽

一系列举措旨在帮助购房者实现“收楼就能拿到房产证”“住权”与“产权”同步的目标,大大便利购房者办理子女入学等各类手续,提升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如何申请
“不动产登记+权籍与测绘服务”?

怎样实现“交房即发证”?

一起往下看!

实现不动产测绘业务
和权籍登记业务一次性办理

《通知》提出,市内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在预售、确权阶段需要办理权籍前置相关业务时,可以直接通过市测绘院各服务窗口,将不动产测绘业务和不动产权籍登记业务一并办理,实现“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网办理”,让数据多跑路,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测绘单位完成测绘后会将不动产登记权籍业务的申请材料和测绘成果数据一并推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这也是珠海不动产登记“1+N”政务服务(数字政府)试点的一项新的成功探索。


窗口服务信息

超2000套住宅
已实现“交房即发证”

权籍业务的办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者申办“交房即发证”的关键前提。“交房即发证”是指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通过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新建商品房项目交付购房者时,在相关准备工作完成的前提下,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交房现场为事先提出申请的购房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权籍业务办理完成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可为商品房项目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对于已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商品房项目,开发企业可在“交房”前申请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预审核通过,申请人完税并缴纳登记费后,购房者“收楼”时可一并“领证”,实现“交房即发证”;还可以是购房者在收楼现场直接申请办证并交税,开发企业配合提交申请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审核并发证,实现“交房即发证”。


赵梓/摄

《不动产权证书》是购房者办理入户、入学的关键证明材料之一。珠海的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发证”从2020年底开始启动,位于高新区的“翠湖香山”项目是全市第一个“交房即发证”的小区。


制图/张一凡

今年以来,不动产登记部门、住建部门、税务部门共享新建楼盘信息,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尊重企业群众意愿,不断提高“交房即发证”的普及性、便利性和快捷性。至今年12月,全市累计已办理19个项目共2349套住宅“交房即发证”。如今“交房即发证”已升级到购房者可在收楼现场申请缴税、申请办证、审核登簿、刷脸打证发证的“2.0版”新模式。

期待这一便民举措

惠及更多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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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珠海发布 陈颖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常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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